一、主办单位
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直属机关工委、浙江省旅游局、浙江省妇女联合会、浙江省总工会、浙江省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嘉兴市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嘉兴市体育局等
四、执行单位
嘉兴市棋类协会
五、比赛日期和地点
2016年7月7日-9日,南湖区梅花洲青少年户外活动体育营地
六、参赛单位
(一)各市代表团;
(二)省直机关各单位、省级行业体协(系统)、有关企业代表团;
(三)2005年至2014年省级体育强县(市、区)代表团,承办比赛的县(市、区)。
七、分组与项目
(一)分组:
1、各市组;
2、省直机关各单位、省级行业体协(系统)、有关企业组;
3、强县(市、区)组、承办县(市、区)参加强县组。
(二)项目:团体、个人
八、运动员资格
(一)所有参赛运动员为女性,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参赛;
(二)省直机关各单位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
(三)省级行业体协(系统)、企业运动员以用工单位(2015年12月31日以前)为参赛人员办理的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为依据;
(四)新浙江人以本人二代身份证为依据;
(五)现役的专业运动员不得参赛;
(六)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运动员代表资格如有争议,按工资关系优化,小地域服从大地域的原则。
九、参加办法
(一)各代表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参赛运动员3人,另可报替补运动员1人;
(二)各队在赛区报到后,从已报运动员名单中确认正式参赛运动员,同时取消替补运动员名额;
(三)运动员年龄不限;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赛事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
(五)参赛运动员需经有资质的医务部门出具身体健康证明;
(六)省直机关各单位、省级行业体协(系统)、有关企业运动员18周岁以下者不能参赛;
(七)参加浙江省第二届体育社团运动会的运动员不能参加浙江省第二届女子体育节的同类项目。
十、竞赛办法
(一)设各市组,省直机关各单位、省级行业体协(系统)、有关企业组,强县(市、区)组、承办县(市、区)参加强县组,进行分组比赛;
(二)比赛执行中国围棋协会2002年版《围棋竞赛规则》;
(三)比赛采用个人积分编排制,比赛轮数视报名情况另定;
(四)计时:每方60分钟包干制,超时判负;
(五)团体按各队最佳2名队员名次分合并计算团体成绩(不足2人参赛单位不计团体名次,只计个人名次);
(六)个人名次的区分方法
按总得分、积分、直胜、对手分依次区分;如无法区分,则从最后一轮起逐轮前推比较积分,直至区分;如仍无法区分则抽签决定。
总得分=本人积分+对手分之和÷1/2最高积分-轮次数
(七)团体名次的区分方法
将本队的个人名次分累加,少者名次在前;如不能区分时则比较相关队的个人最高名次,个人名次高的队名次在前;如仍不能区分则由相关队抽签决定名次;
个人名次分的换算方法:第一名的个人名次分为0,第二名以后的个人名次分=个人名次;
(八)各代表队参赛服装须统一。
十一、录取名次
(一)各单项均按实际参加比赛的人(队)数录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录取比例为30%、40%、30%;
(二)各代表队所获得单项比赛一、二、三等奖的总数均计入各代表团团体奖排列;
(三)各项目(单项)参加比赛的人(队)数不足3人(队)时,该比赛作为表演项目,不计入代表团团体奖排列。
十二、报名与报到
(一)请各代表队于比赛前30天通过浙江省体育局官方网站中的浙江省第二届女子体育节报名通道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将报名表加盖公章一式二份,分别报寄浙江省体育局群体处(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212号,联系人:徐杰,联系电话:0571-85061727,439241716@qq.com)和嘉兴市体育局群体处(地址:嘉兴市中山东路1135号,联系人:李洁,联系电话:15825729992)。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二)报到时须交验参赛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运动员健康证明;赛事期间的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省直属机关各单位、省级行业体协(系统)、企业运动员需提供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十三、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成员、裁判长和主要裁判由省体育局选派,不足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四、参赛费用
各代表团交通、食宿费自理,承办单位提供宾馆的相关信息,由各代表队自主选择。
十五、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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